請有意向申報該項目的老師于1月6日16:00前提交電子版《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計劃申報推薦人員一覽表》
校人字〔2020〕19號
校內(nèi)各有關單位:
根據(jù)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留學基金委)2020年高等學校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選拔工作安排,以及我處2019年12月4日《關于開展2020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拔工作的通知》(校人字〔2019〕334號)選派要求和相關規(guī)定,為做好我校2020年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選拔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具體要求
1.申請教師請參照國家留學網(wǎng)2020年“高校合作項目(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專欄網(wǎng)上的相關內(nèi)容(詳見http://www.csc.edu.cn),《吉林大學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管理辦法》等相關文件精神,全面了解和把握該項目的政策規(guī)定。
2.在材料上報之后、正式結(jié)果出來之前不可以申報其它公派項目;錄取之后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學資格將自動取消;未經(jīng)批準擅自放棄、推遲、改派資格等不按期派出者,5年(經(jīng)批準2年)內(nèi)不得再申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
二、日程安排
為保證選派質(zhì)量,給申報人更多的準備時間,2020年青年骨干教師出國項目學校組織申報時間、留學基金委網(wǎng)上報名時間(具體時間以留學基金委正式通知下發(fā)為準,以下時間均為比照留學基金委遴選2019年留學項目網(wǎng)上通知的時間),安排如下:
1.1月2日(星期四)——1月7日(星期二),2020年擬申請第一批、第二批的我校正式在編教師本人向所在基層、中層單位提出申請。
2.1月3日(星期五)——2月18日(星期二),個人填寫《吉林大學教師海外學術研修登記表》(簡稱《登記表》),并準備邀請函等相關材料。
2.1月8日(星期三)上午下班前,請各單位將2020年第一批、第二批擬申請的教師人員名單匯總,并填寫《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計劃申報推薦人員一覽表》(簡稱《計劃表》)報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處培養(yǎng)培訓科(鼎新樓A區(qū)619室)。根據(jù)留學基金委要求,我校將對2020年擬派出人員進行摸底,并據(jù)此上報計劃推薦數(shù)簽署協(xié)議。請各單位認真組織摸底調(diào)查,預報本單位擬申請該項目的教師人數(shù)(包括2020年1月正在網(wǎng)報的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博士后研究項目并有意向申報該項目的教師,并在備注中注明)。
3.2月19日(星期三)——3月10日(星期二),各級黨組織(申請人所在黨支部、院級黨委或黨總支或直屬支部)、各單位(申請人所在系/室、中層單位)、各中層單位學術委員會負責人對申請人進行全面審核,綜合評定后確定本單位推薦人選及順序,填寫《公派出國留學項目申報人員一覽表》(簡稱《一覽表》,2人及以上請排序,同時報送電子版到指定郵箱),《吉林大學公派出國留學選派評審專家名單(含工作人員)》并將下列材料一并報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處培養(yǎng)培訓科。
⑴《一覽表》:各中層單位綜合評定申請教師,并確定本單位推薦人選及順序, 2人及以上請排序。
⑵《登記表》:各中層單位需對申報教師所填寫的《登記表》內(nèi)容進行審核。
⑶佐證材料:各中層單位對申請人員提交的證明材料[①外語考試成績合格證明或在教育部指定的出國留學人員培訓部參加相應語種培訓證明、②正式邀請函、③依托科研項目在研證明等相關材料(以上材料只需提供復印件)]等進行審核、簽字。
⑷《專家評審意見表》:《國家公派出國留學專家評審意見表(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簡稱《專家評審意見表》):三位專家對申請教師進行全面評價,尤其對政治思想、品行學風及心理素質(zhì)等進行重點評價。
⑸《吉林大學公派出國留學選派評審專家名單(含工作人員)》:各單位學術委員會專家作為評審專家,并指派一位院領導及一名工作人員負責該項工作。
3.3月11日(星期三)——3月31日(星期二),學校審查并確定人選,在校園網(wǎng)上公示擬推薦人選名單。
4.4月1日(星期一)——4月10日(星期三),擬推薦人員通過國家留學網(wǎng)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在線填寫相關表格。提交并打印《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出國留學申請表》(訪學類)(以下簡稱《申請表》),準備相關佐證材料。具體要求如下:
⑴《申請表》:擬申請教師根據(jù)之前填報的《登記表》相關內(nèi)容填寫《申請表》中的“主要學術成果摘要介紹”和“研修計劃”,這是基金委審核的重要依據(jù)。
⑵《出國留學申請單位推薦意見表》:由所在單位負責人對申請人的評價(500字以內(nèi)的推薦意見),擬推薦人所在單位負責人簽名且加蓋公章,并上報電子版到指定郵箱中。
⑶《依托教學、科研項目證明》和《科研成果清單》:《依托教學、科研項目證明》和《科研成果清單》及其佐證材料一并送所在單位和相關職能部門進行審核(即人文社科類到社會科學處審核,自然科學類到科學技術處審核,教學類到教務處/研究生院等相關主管部門審核),并需審核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⑷“職稱證書”由學校統(tǒng)一出具證明,申請教師到教師辦事大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處窗口辦理(鼎新樓C區(qū)3樓)。
5.4月2日(星期二)——4月9(星期四),擬推薦人員將《申請表》正式表格原件及其佐證材料復印件1份(材料均使用A4復印紙打印,申請表第1頁粘貼申請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用曲別針別好,并將相關材料報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處培養(yǎng)培訓科。如至網(wǎng)報材料截止時間2020年4月9日(星期四)仍未滿足申報條件者,則自動取消申報資格。
6.4月10日(星期五),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處統(tǒng)一履行學校簽字、蓋章等手續(xù),審核后統(tǒng)一上報留學基金委。
四、有關說明
1.為提高錄取率,保證海外研修人數(shù),提高海外研修效果,請各中層單位和申請人員積極配合學校,完成以下工作。
⑴學院承擔工作:請各單位對此項工作給予高度重視并積極配合,做好青年教師的海外研修申報工作,指派一位院領導及一名工作人員負責該項工作,指派同行專家指導、協(xié)助申請人申報。
請各學院與申報人員認真做好研修目的、研究課題及研修計劃等相關內(nèi)容的論證與材料審核工作,并嚴格把關,確保推薦質(zhì)量;派出后按研修計劃對海外研修人員進行季度考核、跟蹤管理、對留學人員研修報告進行季度考核并簽署意見后報學校。
⑵留學人員承擔工作:留學人員在國外留學期間,應遵守所在國法律法規(guī)、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的有關規(guī)定及有關約定,自覺接受學院、學校和駐外使(領)館的管理;每3個月向推選學院、學校和駐外使(領)館提交研修報告及國外專家/合作者鑒定。
⑶學校承擔工作:組織開展留學項目的選派工作,對海外研修人員跟蹤管理并抽查研修進展。
2.各單位及申請人申報前請事先登錄國家留學網(wǎng),熟悉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及相關要求,提早填寫報名系統(tǒng)中所要求的各項欄目內(nèi)容。
3.申報材料若填報不實,將取消申請人自申報之日起3年內(nèi)申報資格,并在下一年度減少所在單位派出人數(shù)。
4.請相關人員提前做好各項準備工作,按項目的要求參加外語測試或培訓,并將成績單原件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處培養(yǎng)培訓科備案;要提前與國外接收單位聯(lián)系,獲取正式邀請函(建議起始時間在2020年9月以后);獲得的邀請函將作為最終派出的院校/科研機構,留學基金委不再受理改換外方院校及推遲派出等手續(xù),因此請各位申請人在取得邀請函時要慎重考慮。
5.在申請外方正式邀請函時應同時請外方合作者提供其個人簡歷,主要包括國外合作者的教育、學術背景;目前從事科研項目及近五年內(nèi)科研、論文發(fā)表情況;在國外著名學術機構任職情況等,原則上不超過一頁。國外合作者簡歷需由其本人提供并簽字。
6.根據(jù)留學基金委要求,我校將對留學人員進行跟蹤管理,請申報教師在填寫《登記表》中“擬申請留學人員申報表”與項目錄取派出后的填寫“留學回國總結(jié)”研修計劃相結(jié)合,并向所在中層單位按季度定期提交留學總結(jié),考核其研修計劃完成情況。
7.確定的推薦人通過國家留學網(wǎng)報名系統(tǒng)網(wǎng)上提交正式申報材料時間為2020年4月1日——15日。根據(jù)以往經(jīng)驗,提交較集中的時間為網(wǎng)絡開通時間的后半程,屆時網(wǎng)絡將十分擁堵,建議各位推薦人選能提前熟悉系統(tǒng)、提前組織上報材料,尤其是“研修計劃”和“主要學術成果摘要介紹”最好事先以TXT格式文本按照字符接近3000字的要求詳細論證;為申報材料的準確性和可行性,便于調(diào)整,請嚴格按學校規(guī)定的日程安排提前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處培養(yǎng)培訓科提交正式材料。
8.為方便工作請盡快加入“吉大公派出國項目3群”QQ群(群號:446942649,申請加入時請注明單位名稱和姓名),我處將在群內(nèi)對填報時出現(xiàn)的問題及時反饋。
聯(lián)系單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處培養(yǎng)培訓科(鼎新樓A區(qū)619室)
聯(lián) 系 人:李立群 曲裕吉 舒暢
聯(lián)系電話:85167447
電子郵件:quyuji@jlu.edu.cn
附件:
1.吉林大學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管理辦法
2.吉林大學教師海外學術研修登記表
3.公派出國留學項目申報人員一覽表
4.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計劃申報推薦人員一覽表
5.吉林大學公派出國留學選派評審專家名單(含工作人員)
6.國家公派出國留學專家評審意見表(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處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