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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學東北亞學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日期:2025-03-17 點擊數(shù):

根據(jù)教育部及吉林省教育考試院相關文件精神,依據(jù)《吉林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校發(fā)〔202538文件要求,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復試錄取工作原則

1. 堅持科學方法,選拔優(yōu)秀人才。采用綜合性、多元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探索高層次專業(yè)人才的選拔規(guī)律,堅持學術標準,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確保生源質量。

2. 堅持全面考察,注重客觀評價。在對考生德智體等方面綜合考察的基礎上,突出對專業(yè)素質、動手能力及創(chuàng)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 堅持公正公開,維護考生權益。政策規(guī)范透明,程序公正公開,結果主動公示,監(jiān)督機制健全,以人為本,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二、復試錄取工作小組

1. 東北亞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成立由黨委書記、院長擔任組長,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長、紀委書記為副組長,各研究所所長及相關工作人員擔任成員的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我院的復試錄取實施細則指導復試小組開展相應的復試考核工作,處理招生過程中考生提出的質疑和申訴。

2.各專業(yè)復試命題小組

    每個專業(yè)復試命題小組應至少由2人以上組成,小組成員由學院在符合條件的老師中隨機抽取,負責制定難度適宜、數(shù)量充足的復試試題。

    3.各專業(yè)復試小組

    按專業(yè)組成若干復試小組,小組成員由我院在符合條件的老師中隨機抽取,負責確定考生復試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和操作程序。復試小組在復試前應召開復試小組會議,制定對考生的考察評價標準。

    4.復試資格審查及考務小組

    成立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長為組長,研究生秘書及相關工作人員為成員的資格審查小組,嚴格按照《吉林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專業(yè)目錄》的要求,對參加復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及身份驗證、復試成績錄入及人工復核。

    5.復試工作監(jiān)督檢查小組

    成立由黨委書記為組長,紀檢委員為成員監(jiān)督檢查小組,對我院復試錄取的工作程序、保密規(guī)定、信息公開公示和工作人員的廉潔廉政等進行監(jiān)督檢查。

    三、考生進入復試的要求

    1. 考生必須符合《吉林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專業(yè)目錄》中報考條件等相關規(guī)定和要求。

    2. 考生的初試成績必須符合《2025年吉林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擬錄取考生均須參加復試不包含推免生

    3. 尊重考生志愿,原則上按考生報考的專業(yè)(領域)安排復試。

    4. 按照招生計劃人數(shù)的130%的比例(四舍五入)確定進入復試人員名單。

    四、復試方式

    采用線下方式進行,實行差額復試

    五、復試時間安排

    1. 考生資格審查

    時間:2025年3月249:00--11:30

    地點:吉林大學前衛(wèi)南區(qū)東榮大廈A404

    考生須現(xiàn)場提交材料如下:

(1)已簽字的《考生誠信復試承諾書》

(2)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原件查驗,復印件留存)。

(3)往屆考生畢業(yè)(結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原件查驗,復印件留存)

(4)應屆畢業(yè)生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原件查驗,復印件留存)請將學生證信息頁及注冊頁復印到一頁紙上,注冊頁需注冊到當前學期。

(5)本科階段定向就業(yè)培養(yǎng)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需提交定向就業(y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資格審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復試資格和錄取資格

    資格審查不合格者;材料造假或不符合要求者;畢業(yè)證、居民身份證及復試表上的照片與本人不相符者;在讀非應屆畢業(yè)的大學生;與《吉林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專業(yè)目錄》所要求的條件不相符者。

    2.專業(yè)課筆試

    時間:2025年3月2413:30--15:30

    地點:吉林大學前衛(wèi)南區(qū)東榮大廈B215

    按照招生專業(yè)目錄中公布的科目進行筆試。

    世界經濟專業(yè)復試科目:世界經濟

    區(qū)域經濟學專業(yè)復試科目:區(qū)域經濟學

    人口、資源與環(huán)境經濟學專業(yè)復試科目:人口、資源與環(huán)境經濟學

    國際政治專業(yè)復試科目:國際政治

    人口學專業(yè)復試科目:人口社會學

    世界史專業(yè)復試科目:日本史或俄國史

    3.面試

    時間:2025年3月258:30開始

    地點:

    區(qū)域經濟學:東榮大廈A404(等候地點東榮大廈A409)

    人口學:東榮大廈A408(等候地點東榮大廈A409)

    人口、資源與環(huán)境經濟學:東榮大廈A411(等候地點東榮大廈A409)

    國際政治:東榮大廈A414(等候地點東榮大廈A409)

    世界經濟:匡亞明樓636(等候地點匡亞明樓634)

    世界史:匡亞明樓637(等候地點匡亞明樓634

 

    面試內容包括專業(yè)素質能力綜合素質能力外語聽說能力測試每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20分鐘考生明確表示已作答完畢的可提前結束考核;復試全程錄音錄像;每個復試小組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小組成員原則上應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小組成員須獨立打分;每個復試小組應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記錄(包括書面記錄、影音和影像記錄),并妥善保存三年備查;復試小組成員在復試期間嚴禁做任何與復試考試無關的事情,如有特殊情況需離開,復試工作須暫停,待復試小組成員到齊后再進行復試工作。

    六、復試主要內容

    復試主要考查考生的專業(yè)基礎知識、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分析解決問題能力、創(chuàng)新潛質、思想道德品質、外語聽說能力等綜合素養(yǎng)。

    1.專業(yè)素質和能力

    包括: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類別)、專業(yè)(領域)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xiàn)、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類別)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yè)(領域)發(fā)展的能力;創(chuàng)新精神和創(chuàng)新能力。

    2.綜合素質和能力

    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內容包含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xiàn)、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人事檔案審查或政審在發(fā)放錄取通知書之前完成);本學科(類別)專業(yè)(領域)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者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xiàn)等方面的情況;事業(yè)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xié)作性;人文素養(yǎng);心理健康情況。

    3.外語聽說能力測試

    七、關于復試成績

    1. 復試成績滿分300分,包括筆100分,面試200分(其中專業(yè)素質和能力100分,綜合素質和能力測試50分,外語聽說能力測試50分)。總分的合格分數(shù)線為180分復試筆試成績低于60分面試單個環(huán)節(jié)沒有達到所在環(huán)節(jié)滿分的60%或總分低于120分者,不予錄取。

    2. 考生總成績?yōu)?/span>100分,其中初試成績占60%,復試成績占40%。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相加為招生考試總成績。

總成績=(初試總成績÷5)×60%+(復試成績÷3)×40%

    3. 考生按招生考試總成績排序,根據(jù)招生計劃按照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錄取,總成績相同時,按照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專業(yè)素質和能力面試成績的優(yōu)先級順序擇優(yōu)錄取

    4.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結果不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八、關于調劑

    對合格生源不足的專業(yè),原則上在校內合格生源中進行調劑錄取。具體調劑專業(yè)、計劃及相關要求在第一志愿復試結束后公布

    1.調劑考生必須符合學校招生章程及招生專業(yè)目錄中規(guī)定的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

    2.調劑考生必須符合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類考生)、所報第一志愿專業(yè)的吉林大學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及調入專業(yè)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原則上在同一學科門類內調劑,調劑考生第一志愿與調入專業(yè)相同相近,或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相近。

    4.不接受第一志愿報考圖書情報、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項目管理專業(yè)學位碩士的考生調劑申請

    5.不接受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yè)學位碩士的考生調劑申請

    6.報考“少數(shù)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的不得調劑入該計劃錄取。

    7.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類考生)、所報第一志愿專業(yè)的吉林大學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及調入專業(yè)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guī)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未報考的不得調劑入該計劃錄取。進入學校復試分數(shù)線的退役士兵專項計劃考生不得申請調出該專項計劃;退役士兵專項計劃生源充足情況下,不接收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調入。

    8.參加強軍計劃和援藏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

    9.所有調劑考生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網址http://yz.chsi.com.cn)進行。

    九、關于錄取

   1. 根據(jù)招生計劃及考生總成績擇優(yōu)確定錄取名單。調劑考生單獨排序,根據(jù)調劑計劃按總成績擇優(yōu)錄取。

   2. 強軍計劃、援藏計劃和少數(shù)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均錄取為定向培養(yǎng)研究生。

   3. 強軍計劃、少數(shù)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和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的錄取工作按照國家相關文件執(zhí)行。

   4. 被錄取的支教生須保留入學資格一年,完成支教工作后,隨下一年度錄取新生一并辦理報到入學手續(xù);被錄取的“2+3”專職輔導員須保留入學資格兩年,隨入學年度新生一并辦理報到手續(xù)。

   十、信息公開及咨詢申訴

    1. 復試結束后三個工作日內,在東北亞學院網站公示各專業(yè)擬錄取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擬錄取專業(yè)、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公示期為三天。對于少數(shù)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強軍計劃、援藏計劃及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的考生在備注中注明。

    2. 東北亞學院招生咨詢電話為(0431)85166390;吉林大學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為(0431)85166371。

    3. 考生對復試、錄取結果提出質疑時,在復試結果公布的三個工作日內,可向學院提出申訴,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調查、處理申訴電話為(0431)85166396;如對學院做出的申訴處理仍有異議,可進一步向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或紀委監(jiān)察處提出申訴,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或紀委監(jiān)察處按照教育部及學校相關文件要求進行調查處理。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0431)85166371。

    十一、本實施細則及未盡事宜由吉林大學東北亞院負責解釋。如遇突發(fā)情況,導致復試工作變動,我院將第一時間在學院官網發(fā)布,請各位考生隨時關注學院官網,并以最新發(fā)布通知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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